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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医学术语的逻辑属性和思维方式(4)

三、中医学术语其他逻辑问题

阐明了中医术语定义方式、术语内涵与外延关系存在的逻辑问题,其严重程度已跃然纸上。单一术语的这些逻辑问题,必然在术语之间关系上体现出来;在核心术语参与建构中医理论和学术思想体系的各个环节上暴露无遗。在有关场合我们已经讨论了中医术语之间的混乱现象,现在拟从逻辑学角度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1.不同语词表达同一个概念

在中医界,病机、病因和证被认为是属性不同的术语。不过,当给出风寒、风热、寒湿、湿热、风寒湿、痰饮、瘀血之类的称谓,便可发现它们既属于人们普遍认可的病机,又属于不折不扣的病因,同时又是地道的证。亦即病机、病因和证三者的外延借助风寒之类术语重合。诸如大夫和医生、商人和生意人、土豆和马铃薯,都是内涵与外延完全相同的概念,故无论使用各组中的哪个语词进行表达和交流,均不会产生岐义。令人称奇的是,病机、病因和证的外延明显重合,中医学却认为三者是属性不同的核心概念。一般来说,两个概念的外延重合的基本要件是,要么两者内涵不尽相同,但揭示的是同一事物不同方面的不同属性;要么如同大夫与医生等那样,两者的内涵与外延完全相同,是不同语词的同一个概念。中医的病机、病因和证大体属于后者。实际上,只要细心剖析三个术语的定义(尽管存在逻辑问题),虽说具体表述方式不尽相同,但揭示的本质属性大同小异。同样道理,所谓审机论治、审因论诒和辨证论治,也是称谓不同而内涵与外延完全相同的同一个术语。《中医基础理论》似乎注意到病机、审机论治和证、辨证论治之间的这种微妙关系,认为“相同的病机,可用基本相同的治法;不同的病机,就必须用不同的治法。所谓‘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实质上是由于‘证’的概念中包涵着病机在内的缘故。”[7]如果在此认识上能够再前进一步,病机与证、审机论治和辨证论治之间的逻辑问题早就揭示清楚了。遗憾的是,教材仅仅做出并非异议的提示,未能顺藤摸瓜阐明这些临床术语相互包涵的本质。长期以来,中医界把病机、病因和证视为异类,同样把审机论治、审因论诒和辨证论治看作彼此有别的诊治方法和手段,困扰在自身设计的逻辑陷阱之中。中医界不去研究其中存在的逻辑问题,竟然大力资助此类课题,鼓励采用实验方法研究所谓新病机、新病因或新证等,进一步加剧了核心术语的逻辑混乱。更有甚者,近十年来又炮制出证素这个与之同类的术语,不但没有增加任何新意,反而使核心术语的逻辑混乱雪上加霜。

2.中医术语都是多义词

同一术语表达多个含义,符合多义词的基本表现形式。由于中医学的核心术语均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故而这些术语几乎都是按照阴阳五行学说和取类比象思维方法建立起来的承载着众多信息的符号。这些信息之间没有实际联系,分别表达不同的内涵。因而随着学术语境的变化,这些术语就会不断“变脸”,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其实这正是中医术语内涵捉摸不定、一词多义的具体体现。

首先阴阳就是如此。前已明确,阳是集天、上、外、左、温热、干燥、动、升、兴奋、亢进、清、轻、明亮、疾速、奇等属性的一类事物,阴是集地、下、内、右、寒凉、湿润、静、降、抑制、衰退、浊、重、晦暗、迟缓、偶等属性的事物。涉及到人体,男为阳,女为阴;背为阳,腹为阴;腑为阳,脏为阴;气为阳,血为阴;心肺为阳,肝肾为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等等。不难判断,列属于阳的诸事物和归属于阴的各事物均互不相干,阴和阳分别代表众多属性不同的事物。

中医的病因主要为六淫,以风邪为例,其特点是性质轻扬,善行数变,发病迅速,消退快,游走不定等,实际就是风邪的性质和内涵。落实到疾病上,确定某病属风邪为患,并非要求具备所有这些属性,而是具备多种属性中的一种即可做出诊断。于是就有了感冒之风(风寒、风热)、瘙痒之风(无风不作痒)、眩晕之风(无风不作眩)、麻木之风(血虚生风)、惊风之风(热极生风)等,显然这些风都是不同质的,一种病因表达完全不同的疾病属性。至于寒、暑、湿、燥、火、热等,存在同样的逻辑问题。一种病因的多种表达形式和质的多样性,使之岐化为多个含义。证和证候的情况如出一辙。按照统编教材的规定,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可是,经中医界变通后,证即是证候,证和证候分别具有两种彼此矛盾的属性,一是借助四诊资料抽象出来的反映疾病本质的病理概括;一是疾病显象于外的症状。亦即证和证候既是病理的,又是症状的;既是本质的,又是现象的;同一个证和证候,或代表脾肾阳虚、肝肾阴虚之类;或代表咳嗽、泄泻之属。

此外,中医的脏腑、八纲、气血津液、药性、治法等,其中任何一个术语都表达多种含义。进而可以认定,中医的核心术语全部都是多义词。“多义词的特点是,同一个词表达几个不同的概念有不同的含义。明确多义词所表达的概念要区别同一个多义词所表达的几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8]

尚需指出,对于一个概念可从不同角度定义其内涵,这样即可深刻地揭示此概念所代表的一类事物共同的多重本质属性。当明确水是无色、无味、无嗅、透明的液体,即从物理学角度定义其内涵;如果说水是在有氧状态下燃烧而生成的化合物;则从化学角度定义水的内涵。水的这两个定义是互补的,两者结合起来有助于更深刻地认识水的本质属性,并且这些属性都是可以通过实验得以验证的。中医术语的一词多义与此完全不同,一词多种含义或毫不相干,或相互抵牾,因此不能与水的两种定义相提并论。以上讨论进一步认证了中医学只有术语而没有概念的基本事实。

3.一词多义术语的偷换使用

偷换概念是诡辩者在辩论中常常采取的手段,即通过改变特定概念的修饰语、适用范围、所指对象等具体内涵,强词夺理以俘获听众。偷换概念时通常使用相同的语词,但表达的概念则是完全不同的。例如,“人民创造历史,我是人民,故我创造历史”。表面看来,前后两个“人民”使用了完全相同的语词,从逻辑学角度,前面的“人民”是集合概念,后面的则是非集合概念,由于混淆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才得出如此不靠谱的推断。

中医理论中的偷换概念问题与上述情况有所不同,术语的偷换使用并非人们的主观故意。由于人们没有发现中医术语的一词多义性,把一词多义的中医术语当作内涵清晰的概念使用。于是,无论在同一或不同语境下,同一术语借助其不同含义左右逢源地充当不同角色。证候既是疾病状态下的外在异常表现,同时又称血瘀证候、痰湿证候、瘀痰互结证候等[9]。现在,中医界言必称证候,大有以其取代证(疾病发展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的趋势。同样证也是如此。一方面人们称血瘀证、气血两虚证和脾肾阳虚证,另一方面又认为证就是证据,是疾病的临床表现。证候与证各自扮演相同的两种角色,加之两者广泛替换使用,故而成为偷换使用频率最高的两个术语。中医的病同样具有两种含义,一是诸如肺痨、月水来腹痛、湿疮等大体独立存在的疾病,二是象咳嗽、腹痛、泄泻、水肿、腰痛、痞满、胃脘痛等分别属于多种西医疾病共见的一个症状。根据《中医基础理论》关于“证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的认识,只有独立的疾病才可能存在疾病发展阶段和辨证(病理概括)问题。而咳嗽、腹痛、泄泻等分别见于多种西医疾病,作为实际分布于多种西医疾病的症状不存在“发展阶段”问题,那么统编教材和中医临床如何辨出四六不等的证呢?这难道不值得中医界深思吗?!

当然,中医理论中阴阳、脏腑、气血津液、六淫、痰饮等核心术语无一例外也都是多义词,因而各自偷换使用的现象比比皆是,只是不为情有独钟的人们所察觉。说到这里,中医术语的基本逻辑问题已经揭示出来,问题的严重性不言而喻。既然如此,可以想象利用这些术语完成的推理判断和建构的中医理论体系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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